创建事务

最后更新:2009/4/8 10:01:46   阅读次数:13624

概述

用户所在的工作组具有创建事务的权限时,才可以在对应项目中创建事务。

操作演示

点击查看操作演示

操作

开始创建事务

可以通过如下的方式进入创建事务页面:

点击导航栏的“新建”,然后选择一个有权限的项目开始创建事务。

创建事务

在项目列表页面中点击相应项目后面的创建事务

在某个项目的事务列表页面,点击“新建事务”。

即可进入创建事务的页面:

创建事务

选择初始状态及处理人

创建事务时,首先请选择事务的初始状态及初始的处理人。可用的初始状态由项目配置确定(参见:设定允许的初始状态)。

输入事务信息

在事务信息表单中,选择或输入各个事务信息字段的值。字段标题前带“*”表示必填字段。

添加附件

您可以选择一个本地文件作为事务的附件一同提交。在事务创建好后,您还可以附加更多的附件。

设置邮件通知

 您可以将事务创建的事件通知一个或多个项目成员。

其他选项

根据项目的设定,在创建事务时,您可能还需要录入如下的信息:

  • 事务的协同处理人;
  • 事务的相关人员;
  • 事务的状态时限;
  • 短信通知人;

提交事务

各项信息输入完成后,按“创建事务”按钮,或者键盘Alt+S键即可提交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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