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或添加定时器

最后更新:2009/4/7 14:50:35   阅读次数:12619

概述

本页用于编辑或添加事务定时器设置。

操作

定时器模板

基本信息

名称:定时器的名称,一般用定时器的用途来命名。如:优先级为“高”的事务3小时以内必须处理。

说明:定时器的说明。一般用于说明定时器的目的、创建条件、周期、触发条件等。

启用此定时器模板:在符合定时器创建条件时是否根据此设置创建定时器,以及到期后是否执行依据此设置创建的定时器。

事务关闭后,定时器仍然有效:一般情况下,在事务关闭后如果定时器还没有到期,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。但是如果希望创建一些在事务关闭后仍然需要执行的定时器(比如定时将事务重新打开),则请选择本选项。

定时器创建条件

指定何时以及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创建定时器。定时器只有被创建后,才会在指定的时间间隔后触发。

定时器到期时间及触发条件

定时器被创建后,将在指定的时间后到期。此时,定时器会检查触发条件。如果不满足触发条件,定时器将被自动删除。如果满足触发条件,定时器将执行设定的动作,并根据设定进行重复。

定时器到期的时间类型:事务创建以后、定时器创建时间以后、事务到期之前、事务到期之后、事务开始时间之前、事务开始时间之后、状态到期之前、状态到期之后。“事务到期前”、“事务到期后”仅在启用了事务期限系统字段时才会生效。“事务开始时间之前”、“事务开始时间之后”仅在启用了“开始时间”系统字段后才会生效。“状态到期之前”“状态到期之后”仅会在设置了目标状态的到期时间之后才会生效。

触发条件类型:**所有情况都触发**、事务未关闭、状态未改变、处理人未改变、事务未处理、事务处于某个状态、事务不处于某个状态、当前处理人为某人、当前处理人不为某人等。

执行动作

定时器到期后,如果满足触发条件,那么要执行的动作。

发送通知邮件:发送通知邮件给指定的人员。

更改状态及处理人:自动重分配事务。

修改字段值:自动修改字段的值。

重复执行选项

设定是否需要重复定时器,重复的次数限制以及周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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